在司法实践里,“多次”在
寻衅滋事罪中通常被理解为三次或三次以上。
这种认定是把行为的重复性以及对社会秩序的扰乱程度等诸多因素综合起来考虑的。
多次进行寻衅滋事,能表明
行为人主观上的恶性较大,也更能体现出其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公然挑衅。
需要留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除了要看行为的次数,还要结合寻衅滋事行为的类型(像随意
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情节的恶劣程度(是否导致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的大小等)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及相应的
量刑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