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挪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若符合法定的主体条件、行为表现、情形及数额标准,将构成挪用资金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1.主体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该类主体无法构成挪用资金罪。
2.行为上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这是认定该罪的关键行为特征。
3.构成犯罪的情形包括三种,一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二是挪用资金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三是挪用资金直接用于非法活动。
4.不同情形对应不同的数额起点,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十万元;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
5.若发现挪用资金行为,单位应及时固定资金流水、职务证明等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6.单位日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从源头预防挪用资金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