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公安局证据不足会报检察院吗

公安局证据不足会报检察院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公安局掌握的证据不够充分,通常就不应该把案件呈报给检察院。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完结的案件,必须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晰,证据既真实又充足的程度。
要是证据不足,那就不符合移送进行审查起诉的标准。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有个别案件存在证据欠缺,但公安机关却认为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并进行了移送的情况。
检察院收到这些案件后,如果经过审查发现证据不足,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存疑不起诉),也有可能将案件退还给公安机关让其补充侦查,并且补充侦查最多只能进行两次。
因此,一般来说,公安局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应该把案件呈报给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10-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