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指的是在客观方面有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从行为方式角度讲,包含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搭建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
组织赌博、给赌博网站当
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借助网络来开设赌场的情形;在传统意义上,以追求盈利为目的,提供场地、赌具等让他人进行赌博的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
主观方面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然而盈利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对
犯罪的成立产生影响。
在
量刑方面,会依据情节的轻重,像开设赌场的规模大小、持续的时间长短、参与赌博的人数多少、抽头获利的数额等因素来确定
刑罚的轻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