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依据其
认缴的
出资额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是股东已经把出资给足了,那公司的
债务就由公司用自身全部财产去承担,即便股东个人没办法偿还,也不会影响
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可以通过正常的经营以及资产处置等办法来偿债。
要是股东没有足额出资,当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
债权人有权利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的范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那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有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
有限责任,借此逃避债务,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股东就得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