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的持续时长根据实际案件的繁琐性以及所牵扯到的罪行而有所变化。
通常情况下,针对
犯罪嫌疑人的
逮捕以后进行侦查的
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但对于案件形式极为复杂、并且在期限内无法达到终结状态的情况,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相应地延长为一个月的时间。
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条件,例如交通状况极其恶劣且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发生了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或者是涉及到重大
犯罪集团的案件等,那么还可以再次申请延长。
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在犯罪嫌疑人身上还有更为严重的
犯罪行为,则从发现日期开始重新进行侦查拘留时间的计算。
倘若犯罪嫌疑人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与住址,导致其身份无法被识别清楚,那么侦查拘留时间将从确认其身份之日起算。
总的来说,侦查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加以全面考虑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