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并未对合同双方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进行明确规定。
然而,一般而言,所约定的违约金应当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作为衡量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及合同未来可能产生的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
若经查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上调违约金金额;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实际遭受的损失,同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申请下调违约金金额,直至其接近、等于实际遭受的损失。
其中,我们常常提到的“远超”是指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值得指出的是,在对违约金的合理性展开评估与判断的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拥有一定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总体来说,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必须遵守公平原则与诚信原则这两大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