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售合同在特定的环境之中具备可予以撤销的可能性。
例如,倘若存在着重大误解、
欺诈行为、受
胁迫状态以及显示明显不公等状况,都可能使得合同失去其
法律效力。
所谓重大误解,即是指
当事人就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规格及数量等方面产生了错误的理解,进而导致他们签订了该份合同。
至于欺诈行为,则通常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向另一方传达虚伪的信息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以诱导另一方做出错误的决策。
而胁迫行为则是指以危害公民本人及其亲属朋友的生命安全、尊严、声望、财产等作为威胁手段,或者以危害
法人的荣誉、尊严、资产等作为要挟,逼迫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决定。
最后,显示明显不公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对方缺乏相关经验,使得双方的权益与责任严重偏离公平、等价交换的原则。
然而,若欲主张撤销合同,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之内通过
诉讼或者
仲裁的途径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