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对于
定金罚则做了明确的规范性表述: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
债务或其履约行为存在瑕疵,导致无法达成合同期待利益的实现,此种情形之下,其无权向对方主张返还所支付的
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债务或其履约行为存在瑕疵,导致无法达成合同期待利益的实现,那么,其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简而言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其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而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其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因此,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务必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