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无“
滞纳金”这样明确的法律术语,而是用“
违约金”这个词汇进行替代。
对违约金的具体数目或计费标准,通常需要由
签署合同的两方
当事人自由商定,然而约定数额应当避免超过一般限度。
一般而言,若约
定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甚巨,当事人届时有权向法院或是
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至于按照何种天数进行结算,将依据合同详细约定为准。
若在合同中未作任何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合同性质、履行状况、各个当事人的过失及谋求利益等多角度因素,对违约金的数量以及计费方式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讲,
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力遵循公正、理性以及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来约定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