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特定案件或嫌疑人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三个环节:首先是 “决定”阶段,该阶段始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
涉嫌犯罪的行为及嫌疑人具有足够的
证据掌握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科学推断需要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从而依法做出相应的决定;其次是“执行”阶段,当决定正式生效后,公安机关有责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拘留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向
被拘留者出示
拘留证,并且在24小时之内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
羁押,同时还需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
家属;最后是“期限”阶段,一般而言,
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天。
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1到4天。
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期限则可以延长至30天。
如果是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那么
拘留期限则为14天。
在整个
刑拘期间,公安机关将会进行全面的侦查工作,若发现被拘留者并不符合
拘留条件,应立即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