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司法体系中,关于赌场
放贷的法律争议均属于
违法犯罪的范畴。
为了对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法证,以下几个方面的
证据显得尤为关键:首先是书面材料,例如借据,
借款合同等,这些能够直接反映以及清楚呈现出
借贷关系;其次是
证人证言,即了解并见证过这场放贷事件的人所做出的陈述;再者是电子数据,如放贷人和
借款人之间有关贷款事务的短信、微信对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此外,还有视听资料,例如能够直接展示放贷行为存在的录音、录像等音像制品;同时,银行转账记录、交易流水等可以证明资金流动方向的证据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最后,放贷人的供词和借款人的陈述也构成了法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的特点,并且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够有力地证明赌场放贷这一
违法行为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