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起
刑事案件自公安机关调查结束直至法庭审讯开始所需的具体时间跨度并无明确划定之规定。
概括而言,当公安
侦查阶段完成之后,相关资料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
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给予检察机关1至1个半月的期限来完成此项工作。
然而,如果案件较为复杂,这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
此外,若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案件进行
补充侦查,他们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再次调查,且此类补充侦查最多只能进行两次,每次时长为1个月。
待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后,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开庭日期。
对于相对简单的案件,可能会更快地进入审判程序;而对于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准备,通常情况下会在2至3个月内
开庭审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总的来说,案件的具体开庭日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