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
刑事案件中,从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对案件进行
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看、选抄以及复制与该案相关的全部
案卷材料,以期从中获取潜在的
证据信息灵活性。
然而,在案件的
侦查阶段,尽管律师无法直接接触到所有的证据材料,但是他们仍然可以向负责侦查工作的机关询问关于
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
罪名以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在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有机会全面且深入地查阅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为有效的辩护策略。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律师对于所获取的证据信息具有严格的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披露或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