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囚禁期间,依照原先判定的七个月刑期,仍有机会获得
减刑。
然而,要想得到这项宽大处理,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
能不能获得减刑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在服刑期间的行为和表现如何。
如果其在狱中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诚恳地反省自己的过错并接受教育改造,甚至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心或良好的改过表现时,他们就有资格得到相应的减刑。
在此之中,所谓的“悔过表现”主要是指承认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监规制度,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主动投身于劳动工作,尽心尽力地完成劳动任务等等。
而“
立功表现”则包括防止他人进行
犯罪活动,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
犯罪事件,并且这些事实经过审查确实无误;或者当事人具备发明创造或重大科技创新的能力,并能为社会带来实际益处等。
然而要注意的是,减刑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即由负责执行
处罚的机构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报请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严谨且公正的审核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