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涉及调解程序所产生的
律师费用是否应当由
当事人支付的问题,主要依据当事人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
代理契约作出决定。在委托代理契约中,通常会有详细的表述,清晰地说明律师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付款的具体期限和条件等方面的内容。若契约条款明文规定在处理调解事宜的过程中,当事人须向律师事务所支付
律师费,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未按约履行则可能被视作违反契约规定而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然而,如果在契约中已经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无须支付调解阶段的律师费用,或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对费用支付事项达成了新的共识和约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便可不支付相关费用。总的来说,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解答取决于委托代理契约的具体约定及双方的协商成果。如果对于是否应支付律师费用存在疑虑或争议,最恰当的做法是首先主动与律师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以了解具体事项的实际情况以及出现此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从而避免因此导致无谓的
法律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