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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般最短多少天结束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为三日。公安机关对实施拘留措施的被羁押者,若经判定其有必要予以逮捕,则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案情复杂或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等,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虽然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为三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及相关法律程序的影响,具体时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最新修订: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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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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