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犯罪行为的
司法程序之中,作为受害者权益代表的辩护律师(通常我们将其称之为
诉讼代理人员)通常是在案件的
批捕或者
提起公诉之后才能够参与处理的。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些律师就有权查阅、复印以及摘录与该特定案件有关的所有公开文件,包括各种
案卷文档资料,以期更好地理解案情并根据情况向检察院部位反映出他们对整个案件的看法和建议等等。
然而,在此之前,假如受害者已经聘请好了律师,那么这位律师此时便有权利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还能帮助受害者整理并搜集相关的法律文件等等。但是请注意,在此之前,他们仍然无法直接获得查看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归结来说,在
审查起诉阶段这个关键时刻,是原告律师能够全面、正式地介入到
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并充分发挥重要影响的显著契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