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期满之际,实施机关应于期满前15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决策机构,由决策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解除取保候审或
变更强制措施的裁定。被取保候审者及其
法定代理人均享有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的权利。决策机构若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应立即通知执行责任公安局进行后续处理。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
取保候审期间如案情尚未侦查完毕,尚需持续调查的,有可能对
强制措施做出调整。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之后,
保证金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退还。然而,在此过程中如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保证金则有可能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