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后财产及
债务分配问题时,需遵循特定原则。
夫妻双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收入,包括薪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产生的收益等等,都应当以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但是,必须兼顾对未成年子女、女性配偶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
夫妻共同债务则主要是指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负债。
例如,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在事后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或者是由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某一方所负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种债务通常被视为
个人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相关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任何协议,那么就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