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状况之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自接到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请求之日起的二十日内制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针对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的
司法程序,则须在查获
机动车辆以及肇事者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相应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同时,对于所有必须经过科学检测或专业鉴定才能定性的交通事故事例,相关单位应对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确并生效之日起的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然,若遇到特殊情况,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出具事故
认定书所占用的时间可适度延长,只是最长不得超出六十个自然日。
需特别指出的是,每个此类案件具体所需时间可能会因其案件复杂性以及实际情况等多个因素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