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得
提出离婚请求,仅在特定情形下经由法院裁定认可方可进行。
倘若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申诉,那么关于子女的
监护以及其
抚育费用支付问题,通常而言年幼至两岁左右的孩子会被判与母亲共同生活。
至于
监护权的事宜,将会全面衡量夫妇双方的抚育能力以及
抚养条件等多重因素, 并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做出合理判断。
然而,
抚养费并非总是由单一一方
全权负责。
不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相应抚养费用,其中应有子女的日常花销、教育投入以及医疗开支等等。
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则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予以确定。
若直接抚养方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亦可由直接抚养方独自承担所有抚养费用,但此种情况较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