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妇女在孕期内
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其所承担子女
抚育费用的具体额度通常会基于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实际生活水准进行相应考量与审核。
倘若父母双方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入,那么抚育费用便可以按照他们每月不低于总收入20%至30%的比例进行规定。
如果家庭需要肩负起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养育责任,这个比例则允许适度提升,但是总的来说,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育费用的数额就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
工资收入,并按照上述设定的比例予以确定。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这个费用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的,若原先商定的费用已经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所需,或者子女因为疾病缠身、就读高等院校等理由而实际花费超出原
定金额,子女有权利向父母提出追加抚育费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