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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申请扣车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未履行其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垫付义务时,患者通常无法直接向法院申请查封行为,即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时性的扣留。
但是,在某些极具特殊性的事例中,如果当事人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并且手头具备了充分可靠的担保物或经济保证措施,法庭可能会酌情决定是否允许暂时代为扣押涉及此次交通事故的车身资产。
此种情形下,实施财产保全行动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来法院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单纯地采取扣车措施并不一定能够有效地解决医疗费用的赔付问题,而且这种做法还有可能给肇事方的日常生活以及职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肇事方就医疗费用问题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倘若协商无果,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将肇事方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请求他们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由法院依法命令被告方预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最新修订: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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