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
离婚纠纷的案件时,
举证期限通常是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明确规定的,并且这一期限通常不会少于15个工作日。
然而,如
当事人双方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得到法院的认可,他们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确定举证期限。
但是请注意,如果是用简便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往往会更短。
在这样的情形下,当事人有义务在约定好的举证期限内,审慎地、全面地、准确无误地、真诚地履行自己举证的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提供的
证据晚于期限,但该证据非由于故意或者严重疏忽造成的延误,同时又与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联,那么法院还是会予以接纳;尽管如此,
逾期举证的当事人仍然可能面临被
警告或者罚款的
处罚。
然而,如果证据与案件的基本情况没有关联性,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