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退还与否,必须经过多方位考量。
实务中,首要考虑的便是双方
当事人是否已经办理了正式的
婚姻登记手续。
倘若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依据一般的法律原则,那么这份尚未兑现的彩礼便应该得到退还。
而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即尽管婚姻登记已经办理,但是事实上的共同生活未能得以实现,或者在婚前因为支付彩礼而使支付方陷入财务困境的话,在涉及到
离婚问题时,也有权利要求将这部分彩礼予以退还。
假如女方无理且坚决地拒绝
退还彩礼,男方便可以索性搜集关于彩礼支付的相关
证据,比如转账记录,
证人见证等等,以此为凭据向法院
递交诉状请求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纷争。
在此过程当中,法院将会综合考虑许多复杂的因素来确定是否要进行退回以及具体退回多少。
譬如,双方的共同生活期限究竟持续了多久;是否育有子女;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何;双方的财力状况如何;所支付彩礼的数目多么巨大;双方在责任分担方面的过错大小等等。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希望收回彩礼的主张,一定要在
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一并提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