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自现场勘查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而言,一旦查获了相关肇事车辆及驾车人员,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与发放。
对于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的事例,则应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与发布。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存在特殊原因,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事故各方对
事故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
认定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