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选择通过
诉讼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时所产生的律师服务费用往往需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方自己承担。
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之下,也有可能出现对方共同承担或者完全负责该笔费用的现象。
比如,如果在
离婚谈判过程中,双方已就
律师费用的分摊达成了明确的共识;又或者在进行正式的离婚审理程序时,某一方因明显的过失行为导致了整个事件的发生,并且法院判定将部分或全部律师服务费用责成其支付,以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但是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到底是否可以判令对方承担律师费用,部分取决于法院的判断力,他们将会根据实际事例的情况以及当事人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多重因素作为衡量标准。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别说明或者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将遵循“谁委托律师,谁负责费用”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