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重婚罪的判定标准颇为严谨。
单方面出现婚姻之外的感情纠葛并不能直接判定其为重婚罪。
重婚罪特指在已婚状态下再次缔
结婚姻关系或在明知对方已有婚姻情况下仍与其缔结婚姻的行为。
唯有通过充足的
证据证实存在如下任一情况时方可判定为重婚罪:首先,已经正式注册缔结了婚姻关系而后又与其他人重复进行婚姻注册;其次,在合法注册后,即便尚未与他人正式注册,却在公开场合以夫妻名义生活。
实际上,对于是否确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往往需要综合衡量许多因素来得出结论,如双方是否在公众面前将彼此视为夫妻,是否参与共同
购房事宜,是否举办过婚礼等方面。
然而,仅仅因为
婚外情,例如偶发的出轨行为,或者
同居但并未以夫妻名义示人等情况,一般来说都不足以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