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离婚并处于
分居阶段时,对于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首先是孩子的实际年纪;其次是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以及家庭条件;此外,也不能忽视孩子自己的主观意愿(当孩子具备一定年龄时)等多个因素。
总体上来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多数情况下会判决跟随母方共同生活;对于两岁至八岁的儿童,法律规定需要全面地衡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经历以及与其子女之间的亲密度等多重因素;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应当尊重他们的自我意识,听取他们的个人意愿。
然而,如果一方存在明显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发展的因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沉迷赌博或毒品等不良嗜好、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等,那么这将极大地削弱他们在
争夺抚养权过程中的优势地位。
然而,最终的
抚养权归属仍需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以确保子女能够得到最有利的成长环境为基本原则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