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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内

财产保全按照其性质可划分为诉前财产保全以及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两大类。
诉前财产保全的实施,理论上言,应在人民法院接到相关当事人的请求之后,于48小时之内完成并进行裁定处理;而在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应该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若相关申请人未能在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依法提出诉讼申请仲裁,则该院有权解除保全措施。
至于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在情势紧急的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样,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之后,应该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而对于那些非紧急情势而言,并没有确切的时效限制。
在保全措施的期限问题上,银行存款的冻结期最长不可超过一年,动产的查封与扣押期限不能超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也应控制在三年内。
保全期限即将到期之际,申请人可以向审判机关申请续行保全措施。
最新修订: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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