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法院并没有权利直接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中存在的属于其子女所有的房产。
然而,若存在确凿
证据显示,该项房产实际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被申请人转移至其子女名下以规避
债务责任,比如,该房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债务关系成立后,属于恶意逃避之举;或者申请人可以证明该住房的购买资金实则来源于申请人本人等等,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法院有权对此房产实施强制执行行为。
假设被申请人的子女能够提供充分的资料证实该房产确实是经由合法途径所得,如自行全资购买或是得到了合法的赠与等形式,并且此房产与申请人所欠债务毫无关联,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就无法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了。
综上所述,法院对于能否强制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因素,严格依照具体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