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起诉中索要
债务的
案件受理费用问题,需依据
诉讼所主张的金额或价值进行精确计算。
倘若请求金额未超出 1 万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需缴纳 50 元人民币的受理费用;如请求金额介于 1 万元至 10 万元之间,此阶段按 2.5%比例缴纳;自 10 万元向上直至达到 20 万元区间范围内,需要依照 2%的比率缴纳;而从 20 万元以上开始,直至达到 50 万元区间范围内,则应按照 1.5%的比率缴纳。
依此类推,直至请求金额达到上限为止。
另外,若
当事人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则还将产生相应的保全费用;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可能还会涉及到
鉴定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最终的费用承担责任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
但是,在提
起诉讼之时,原告必须先行垫付所有相关费用。
具体的费用标准请参照受理法院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