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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这一法律术语意指两个及以上个体联合采取行动对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造成伤害,进而导致损害的一种
违法行为。
此种行为大致可以细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共同加害行为,即由数名个体有意联手实施的
侵权行为;其次,教唆和协助他人进行侵权行为也属于此类;再者,
共同危险行为,即多名
行为人共同实施了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行为,然而却难以明确具体的
侵权人;最后,数个个体各自独立地实施侵权行为,最终导致相同的损害结果,且每个个体的侵权行为均足以单独引发全部损害。
在共同侵权案件中,侵权方需
承担连带责任,而受害方则有权利要求部分或所有
连带责任人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制度的设立,旨在最大程度地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
赔偿请求能够得到更为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