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并非如此。
对于
重婚罪而言,其属于“
公诉方向兼
自诉方向”的
案件类型。
即便没有任何人直接向法院
递交自诉申请,在特定条件之下,检察机关仍然有可能依据自身的职责权限
提起公诉程序。
众所周知,重婚行为严重扭曲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从而引发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
所以,纵使没有人主动向有关机构揭露此类行为,若相关部门通过其它途径得知重婚事件的发生,那么即便是没有人贸然提出控诉,他们也仍有权介入此事并依法
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倘若没有任何人敢于站出来揭露这类行为,那么被发现以及得到恰当处理的可能性无疑会相对降低。
尽管如此,我们并不应该由此产生误解,认为就算无人告发就肯定没问题。
相反,我们必须明白,抱持着任何形式的侥幸心态都是极其危险甚至
违法的。
一旦事实证明
当事人确实存在重婚行为并被
追责,他们必将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