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架构下,夫妻双方均具有互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并
继承彼此遗产的权益。
当夫妻关系中的一方不幸亡故之后,尚在人世的那一方可依法享有对亡者遗产的
继承权。
假设逝世人在生前已经立下了合法且生效的
遗嘱文件,那么遗产的具体分配将会遵循遗嘱的规定来执行。
然而,如果逝世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就只能根据有关
法定继承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在此种情形之下,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属于在世一方的那部分将先行保留,而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逝世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在世一方以及逝世人的子女、逝世人的父母都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在原则上都应平等地分享遗产,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反之,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履行
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他们可能无法获得遗产,甚至可能会被要求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