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之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算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然而,对于那些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的事例,在追捕到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需要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倘若需要进行相关的检验以及鉴定,则必须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认并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但是,如果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例如事故牵涉到多个方面、
证据收集困难或者需要
重新鉴定等等,那么
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您对
事故认定责任书的出具时间持有疑虑或者异议,建议您尽快与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有效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