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无效合同的确立,其主要依据如下几种情况加以判断:首先,若一方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采用了
欺诈或
胁迫的手段,从而对国家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其次,当双方当事人存在
恶意串通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遭受侵害时;再者,当合同的表面形式被用于掩饰其真实目的,且该目的属于非法性质时;另外,当合同的履行会对社会
公共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时;最后,当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中具有
强制执行力的规定时。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强制性规定",特指那些具有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而并非仅限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除此之外,合同中所包含的免责条款,若其内容导致对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带来财产上的损失,那么这些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
在判断某份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时,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合同的订立初衷、具体内容、表现形式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