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处于妊娠期内时,法律一般禁止男方在此期间
提出离婚申请,但遇有
女方提出离婚或是人
民法院裁定存在必须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倘若在夫妇离婚时,孩子已然降生,那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往往会由其母亲进行
抚养。
究其原因在于,此年龄段的儿童通常更为依赖母亲的关爱和照护。
然而,若母亲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孩子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
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随同母亲生活。
至于两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能随自己生活,那么其中一方如符合下列任一条件,便可获得优先考虑: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变更生活环境将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益处,而另一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而言之,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并始终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