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司法审判实践中,首次提出诉求要求解除
分居状态并持续一整年后,法院并不一定会做出
离婚判决。
关于判定是否可以离婚,法院主要考察的是
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这一核心要素。
但是,分居生活满一年仅为其中一项可供参考的重要因素,并非是作为决定性依据。
法院会全面深入地分析和评估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情感状况、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目前夫妇间的互动方式及其改善的潜在可能性等等多个面向的实际状况。
倘若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因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分居长达一年以上,并且经过多次调解均未见效果,法院判决
准予离婚的可能性将相对较高。
然而若证据难以确证,或者还存在着其他应当加以考量的关键因素,如未解决的
子女抚养权归属
纠纷、
财产分割争议、甚至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且坚信尚存感情修复的可能,法院亦有可能作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决。
总而言之,最终是否会作出离婚裁决,需要依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严谨的判断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