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标准需依据所涉及罪行的法定最高
刑罚来加以确定。
当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时,则此案经超过五年后便无需再作追诉处理;若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时,则该案件需经逾越十年后方可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当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则必须等待十五年后方能免于追诉;如若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那么此案件必须经受二十年后方能停止追诉行动。
若在事后发现二十年的期限仍然不足以对相关人员进行
法律制裁,则必须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由上级人员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审议。
在计算时效期限的时候,应
从犯罪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
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者持续性的特点,那么就应当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算起。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每种
罪名的具体状况可能都会直接影响到时效期限的计算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