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公司宣告
破产以后,其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
债务,那么将依据相关
法规的严格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在
破产清算环节,所有债务将依照法律设定的还债顺序逐一清偿。
首要还债对象为破产费用与共有权益债务,之后是员工薪资、
社保费用以及法定
赔偿金,紧接着是应交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
破产债权。
若然所有这四类债务全部偿还完毕后仍然出现剩余财产,方可按比例分配给其他普通
债权人所持有之债权。
但是倘若在同一还债顺序中,
破产财产尚无法支付全部待清偿的债权,则需依据比例予以分配。
此外,对于那些未能得到妥善清偿的部分,根据法律规定,
债务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