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离婚诉讼案件中,涉及到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儿童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详细评估并结合以下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孩子的年龄状况、生活环境以及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等。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任一种情况,则可以由父亲承担抚养责任:第一是母方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
重大疾病,导致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是母亲虽然具备抚养条件但是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此时父亲如提出由其亲自
抚养孩子的请求;第三是因为其它原因,例如子女确实无法跟随着母亲继续生活。
此外,对于年满两周岁并且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
未成年人,无论是父方还是母方都主张拥有
抚养权,在此前提下,如果其中一位父母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优先考虑:已经完成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它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跟随他(她)生活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定年限,变更居住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身体发育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没有其它亲生孩子,而对方却有多个孩子;在子女跟随他(她)生活的过程中,表现出显著的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优势,然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甚至有其它可能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这名父母就不适宜再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充分考虑他们自身的意愿。
如果你需要争取
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积极收集相关
证据以支持你的立场,同时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
法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