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具体情况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场合:1. 对于那些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群体中的成员所签署的合同,除非是那种纯粹由他们获取利益且与他们的年纪、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宜的合同,否则这些合同在未经相关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批准之前,
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2. 当无权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名义
签订合同时,如果该合同未经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那么它将不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3. 当无权处分人擅自处理他人财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时,如果权利人没有进行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事后未能获得相应的处分权,那么此类
合同的效力始终处在待定阶段。
然而,这种待定的效力最终仍需由有权人的追认或者拒绝来决定。
若有权人选择追认,则
合同生效;反之,若选择拒绝追认,那么合同便会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