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
抚养费用应主要由他们的生父或母亲自负责支付,现任配偶并没有直接承担此类法定责任。
但是,若二人在新的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曾就此达成明确协议,而且这一约定既未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又能得到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话,则可以依据这一协议来实施抚养费用的分担方案。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现任配偶出于自愿愿意承担再婚子女的抚养费用,法律对此亦未设置任何限制或禁止。
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亲生父母对自己孩子的
抚养义务乃是一项法定责任,无论婚姻状态如何改变都无法予以豁免。
若有一方未能尽到
抚养之责,那么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便有权向其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