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颇为棘手。
关于公司是否申请
清算程序,取决于
公司章程的具体规范和两位
当事人间的友好协商成果。
就法律立场而言,夫妇二人在其中所持有的股份理当被视为
共同财产。
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
离婚协议应明确规定如何分配这些财产。
倘若任何一方坚决反对关闭企业,另一方有权通过向法庭
提出诉讼,要求对
公司股权进行合理分割。
法院将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双方的真实意愿、
股权的市场价值等等。
在进行
股权分割之际,有可能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一是由某一方获取全部股权,并且给与对方相应的现金补偿;或是将股权出售收到资金以后再进行最后的资产分配。
若双方皆不愿主动舍弃其所拥有的股权,同时又无法达成共识,这无疑会对公司的日常运作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双方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问题,以尽可能地降低对公司及个人权益的潜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