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流程,当
当事人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离婚时,院方需要自接收申请之日起的七日之内做出正式
立案或
不予立案的决定。
对于确认立案的情况,法院会于第五日后向被告发出关于
起诉书副本的相关法律文件,而被告在接到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必须提交
答辩状作为回应。
接着,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之后,再于五日之内将该答辩副本送达到原告手中。
然而,实际收件时间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所处理的案件数量、送达方式等多种因素。
一般来说,经过上述程序,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接到相应的通知,但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出现更长的等待时间。
如果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那么所需的时间将会进一步延长。
总而言之,由于具体的时间安排难以精确预测,我们建议您务必耐心等待,并且维持与法院之间的紧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