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投案自首与主动投案的区别是什么

投案自首与主动投案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制度所涵盖的要素通常包括两种必要进程,即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以及实物性地陈述自身的罪状。
所谓自动投案,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表现出自觉自愿地将自身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行为。
这种主动性投案的重点在于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其犯罪行为,例如在犯罪发生之后立即向警方报案,或者直接前往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等。
然而,投案自首并不仅仅局限于主动投案这一环节,同时也需要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这里的如实供述,既包括对主要犯罪事实的详细交代,也包括对相关细节的准确描述。
量刑方面,相较于单纯的主动投案,如果没有如实供述,那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自首,进而在量刑优惠上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10-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