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制度意味着
担保人将对
借款人所负之债负有与借款人同样的偿还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借款人无力履行
债务,
债权人有权选择迫使借款人立即偿还债务,亦可替代性地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在其
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担保责任范围通常涵盖了主债权以及其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方面。
至于担保人实际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这主要取决于
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及具体金额。
若借款合同未就担保责任范围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担保人便须对所有
债务承担无条件的偿还责任。
然而,担保人在承担上述责任之后,仍享有向借款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总而言之,连带责任担保制度所涉及的责任重大,担保人对此应当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