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约本身所涉及的具体承诺以及相关法律规范,这个问题的答案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只要所签订的合约其内容上满足法定的成立要求并且不具备任何无效或
可撤销的因素出现,那这份合约就可以在双方完成达成共识并签署、加盖公章的动作之后自动生效。
然而,倘若在该合约中已经被明确定义了具体的生效条件,比如何时实际开始执行工作才是合约生效的关键,那么仅仅只是完成签约行为但尚未展开实际工作的话,可能就需要面对合约暂时无法生效的挑战。
反之,如果合约之中并无此种特殊约定,那么签署之后也就具备了生效的可能性。
在此种情况之下,一旦有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履行其职责,就有可能被视为
违约行为,需要依照合约中所包含的
违约条款支付相应的责任。
然而,假如违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不可抗拒力量等法定的免责原因,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权益。